我院为辖区内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,在孕13周前建册进行首次产前随访,然后在孕16-20周、21-24周、28-36周、37-40周内各进行一次产前随访,随访内容包括健康状况评估、胎儿生长发育评估、母乳喂养指导等内容;产妇出院后1周内内保健医生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,正常产妇产后42天到辖区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产后健康检查,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。
上一篇:0-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
下一篇: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